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严格执行《复旦大学章程》、《复旦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规定与实施办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实施。
       学校与学院两级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与督导教师队伍,组织贯穿于整个学期的实验教学督导检查、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听课制度。
实验课程教学采用责任教师负责制。除了担任实验课程教学,责任教师还负有组织任课教师教学研讨、新任教师培训、实验项目建设、实验课程改革责任。
       通过学生评教、教师自评、主任评价,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评。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对实验教学理念、方法、内容、态度进行评估,扬长补短,促进实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实验中心制定并不断完善实验中心管理条例,认真贯彻实施管理条例,为实验中心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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