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条例

关于实验教师实验准备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4-09-01 

      为加强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的管理,保证实验教学活动能够正常与顺利进行,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与新任教师、实验室管理员须遵守如下实验准备条例:

一、实验课程任课教师的实验准备
1、实验课程严格按制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在每学期结束前,由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向实验中心主任递交下学期开设实验课程的教学进度表(见附表1)。
2、实验器材准备
在每学期结束前,由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向实验中心器材室递交下学期开设实验课程的器材清单。
3、实验室软、硬件环境准备
在每学期开学前,由全体任课教师检查本学期实验课程所需的实验室设备配置品种、软件配置情况。如实验室设备配置品种有问题,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应向实验中心器材室提出,由器材室解决;如软件配置有问题,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应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由系统管理员解决。
4、实验备课
在每学期开学前,全体任课教师必须自行备课完毕。本学期实验课程开始前,由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召集全体任课教师进行至少一次的实验课程备课研讨。

二、首次开设实验课程教师的实验准备
1、接受实验中心主任指派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用一学期时间,认真准备下学期的实验教学。
2、接受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及其他任课教师的培训与指导。
3、必须亲手完成课程中的每个实验项目,完成实际操作的所有步骤。并认真撰写实验项目备课报告(包括原理、数据、讨论)。
4、本学期实验课程开始前,必须向实验课程负责教师递交全部实验项目备课报告,并得到实验课程负责教师的质量认可。

三、器材管理员与系统管理员的实验准备
1、器材管理员的实验准备
(1)在每学期开学前,按开设实验课程的器材清单完成本学期的实验器材准备。
(2)在每学期开学前,实验室设备配置完毕。
2、系统管理员的实验准备
在每学期开学前,实验课程所需软件配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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