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条例

实验室器件采购流程

发布时间:2004-10-05 

      为保证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实验课程的正常开设,仪器器材室负责实验中心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负责各实验课程所需实验器材的采购、管理和发放。

一、实验器材的采购与管理
1、实验器件清单由实验中心实验课程任课教师提出,交仪器器材室。在每学期结束,实验课程负责教师递交下学期开设实验所需的实验器件清单及相应的图纸(器件名称、型号、数量)。
2、仪器器材室根据器件库存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器件采购。
3、如果器件库存缺货,仪器器材室应将器件采购计划递交实验中心主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实验器件采购计划。
4、在器件采购计划批准后的一个星期内,仪器器材室应完成所需实验器件的采购。
5、应对所购实验器件进行造册登记。
6、通知实验器件清单提出人采购计划完成。

二、实验器材的发放
1、参加模拟与数字电路实验课程的学生,在该课程第一学期的第一周到仪器器材室领取本学期所需器件。在该课程第二学期的第十周到仪器器材室领取综合项目所需器件。在该课程第二学期的第十七周到仪器器材室归还该课程二学期内所领取的所有器件,器件若有遗失或损坏应该赔偿。
2、参加微机实验、近代无线电实验、电子学方法实验、医学电子学实验课程的学生,在该课程的每周次实验时到仪器器材室领取本实验项目所需器件。在该实验项目完成后,到仪器器材室归还所领取的所有器件,器件若有遗失或损坏应该赔偿。
3、实验中心教师因课程建设需要,到仪器器材室领取所需器件,必须办理签名领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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