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条例

本科生开放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04-10-06 

一、课题管理
      开放实验室用于以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创新性实验在选课前由学生提出课题,并做开题报告。在实验室同意后由学生选课。
2、创新性实验必须自始至终,如中途退出,必须向辅导老师提出可信理由,经辅导老师同意后方可退出。
3、在创新性实验过程如实记录实验过程和数据,为实验报告积累资料。在学期结束必须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并由指导教师通过报告、实物验收或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以评定成绩。
4、对于进实验室协助科研的同学也可参照执行,由实验室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为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实验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实验室对参加开放实验的本科生开放,其他人员非经许可请勿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中心主任同意,参观时请勿妨碍实验正常进行。
2、学生持本人上机卡和学生证进入实验室,并考勤。按固定的座位做实验,请勿随意调换座位。
3、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实验内容和仪器操作规程做实验。实验室仪器不得随意拆装,损坏仪器设备者照价赔偿。
4、电烙铁的使用必须限制在实验室内规定地点,使用结束之后必须将烙铁插头拔出电源插座。
5、严禁任何人员对实验室计算机设置密码。实验所需使用的软件,必须征得实验指导教师同意才能进行安装。
6、学生不得自行开关总电源,以免发生危险。
7、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自觉整理实验设备,归还器件,清理桌面并将椅子放回原处。
8、应保持安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将饮料、食品带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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