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考核

数字逻辑基础实验考核方法

发布时间:2012-12-11 

      数字逻辑基础实验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对理论课程中涉及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与验证,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掌握数字逻辑理论基础概念、提高电子信息类课程学习的兴趣、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对学生实验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分为实验预习、实验过程、实验报告、综合评价四个方面。

1、实验预习
      实验预习是实验的重要环节。实验预习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实验原理、实验内容、数字逻辑预设计(真值表、状态图、时序图、逻辑电路图)、实验记录表格。学生必须在完成实验预习后才能做实验,如学生未完成实验预习应先补做预习,然后另行安排时间做实验。实验预习情况占实验总分的20%

2、实验过程
      学生必须认真参加实验,遵守实验室学生守则,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认真观测实验现象,记录原始数据。分析实验中遇到的故障原因,并将作记录。实验结束后应正常关闭计算机等实验设备,清理桌面并将椅子放回原处。
      实验过程情况占实验总分的50%(其中逻辑功能实现占40%,操作规范占10%)。

3、实验报告
      实验结束后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提出对预习报告的修改部分、提供正确的实验结果、进行实验结果分析、讨论理论概念的理解与体会。实验报告情况占实验总分的30%

4、综合评价

      根据实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果准时完成,则评价为100%×得分,如果一周后完成,则评价为75%×得分。
根据实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果准时完成,则评价为100%×得分,如果一周后完成,则评价为75%×得分。

2018 © 复旦大学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

技术支持: 维程互联